一、支部设置
总党支部: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党支部。
分 支 部:工程管理党支部(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党支部(会计学);
工商与物流党支部(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营销与行管党支部(市场营销、行政管理);
金融与国贸党支部(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岗位设置
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分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宣传委员。
三、任职条件
学生党员在学生党支部中任职,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突出。拥护中共共产党,带头实践党的理论,政治理论扎实。
2、学习成绩良好。班级或专业排名前40%,上一学期A考无挂科,外语四级通过。
3、课外活动突出。上一学期志愿服务时长达4小时以上,在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课外实践上获得至少一次院级及以上的荣誉。
4、民主测评合格。在上一学期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达90%以上,上一学年无违纪情况。
5、工作积极突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组织各类学生党员活动,学生党员干部考核合格。
四、综测设置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依据学生干部任职综合素质测评自主学习加分,现对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干部加分规定如下:
序号 |
职务 |
分值 |
1 |
总党支部副书记 |
9 |
2 |
分党支部书记 |
7 |
3 |
总党支部委员 |
5 |
4 |
分党支部委员 |
3 |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党支部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