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文 件
经管院发[2018]2002号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验教学计划
各实验指导教师须在学期初制定实验教学计划进度安排,并上报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制定实验室安排计划,做好配合工作。
二、实验教学准备
1、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备实验。
2、实验室应按照实验计划排好实验课程,并调试好实验所需设备。
3、演示实验要求
(1)按照课程实验标准,精心设计实验步骤和教学方法,做好实验准备。
(2)实验前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
(3)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做到操作规范、熟练、安全。
4、学生分组实验要求
(1)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在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方法后动手实验。
(2)学生第一次实验,教师应先示范。
(3)实验课上,任课教师要巡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指导学生填写实验报告。
三、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并提供必要实验条件。
四、学院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于实验教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 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