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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工作制度

2018年04月14日  点击:[]

 

 

1、学习制度。党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党委学习中心组每两周坚持半天时间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不处理其他工作。做到学习有记录、有笔记、有考勤。中心组学习不能开成研究和部署工作的会议。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成员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期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前,必须有组织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应通过开展个别谈心交换思想,认真做好会议准备。会上要以诚相见,坦率交换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发挥表率作用。

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学校党委工作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向上级组织的请示汇报制度。重要问题在决定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间要通气,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酝酿。当意见分歧较大时,一般不应急于做出决定。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也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凡经集体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下次会议上重申,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以集体认定的精神对外表态。

4、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党委领导成员要广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听课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了解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基层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困难。要坚持每个党委成员联系一个基层单位的制度,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帮助工作,同群众和各级干部谈心。

5、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要定期在党代会上,在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范围内报告学校的全面工作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党委还要定期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工作。要切实发挥学校教代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和就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6、廉洁自律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遵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政干部廉洁问题若干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实行每月客餐费、校领导住宅电话费向领导班子通报一次的制度,并在每年的教代会上作出报告。党委成员要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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